审查起诉阶段羁押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我家里人现在处于审查起诉阶段,已经被羁押一段时间了。我特别担心他,想知道在审查起诉阶段,法律对于羁押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会不会无限期羁押下去,具体的时间范围是多久呢?
展开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关于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如果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也就是说,如果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每次补充侦查一个月,加上第一次审查起诉的一个月(或延长的十五日),理论上最长的审查起诉时间可以达到六个半月。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羁押时间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例如,如果案件涉及面广、证据收集困难等,可能会导致审查起诉时间相对较长。但无论如何,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认为羁押期限届满,有权要求解除羁押措施。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