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的婚姻所适用的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在探讨可撤销的婚姻所适用的诉讼程序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简单来说,就是某些婚姻关系虽然在形式上已经成立,但由于存在一些法定的事由,使得受胁迫方或者被隐瞒重大疾病方等有权利在一定期限内请求法院撤销该婚姻,让婚姻关系自始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接下来,我们详细说说可撤销婚姻适用的诉讼程序。 首先是起诉阶段。要撤销婚姻,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即请求撤销婚姻)、事实和理由(比如是受胁迫结婚的具体情况,或者对方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等)。证据方面,如果是受胁迫结婚,要有能证明胁迫行为存在的证据,像威胁的短信、证人证言等;如果是对方隐瞒重大疾病,要提供对方患病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然后是受理阶段。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和证据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受理案件,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一般来说,符合可撤销婚姻法定情形,且材料齐全的,法院会予以受理。 接着是审理阶段。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利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法官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查明案件事实。比如在受胁迫结婚的案件中,法官会重点审查胁迫行为是否存在、是否达到可撤销婚姻的程度等;在隐瞒重大疾病的案件中,会审查疾病是否属于重大疾病、对方是否确实隐瞒等情况。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认定符合可撤销婚姻的条件,就会判决撤销婚姻;如果不符合条件,就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如果对判决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总之,可撤销婚姻的诉讼程序和普通的民事诉讼程序有相似之处,但也有其特殊之处,主要是围绕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进行审查和判断。在整个过程中,当事人要注意及时提供充分的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