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遗腹子是否有继承权?

我老婆怀孕了,但是我最近遭遇意外可能时日不多。我想知道,肚子里的孩子还没出生,在我去世后他有没有权利继承我的财产呢?我很担心他以后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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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腹子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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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腹子指的是父亲去世时还未出生的子女。关于遗腹子是否有继承权,这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这一规定为遗腹子的继承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遗产继承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在进行遗产分割的时候,必须要为遗腹子预留出相应的份额。 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当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的时候,如果其妻子怀有身孕,那么在分割遗产时,就需要为胎儿保留应得的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那么他就依法享有这份遗产的继承权,这份预留的份额就归这个婴儿所有。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死亡,虽然他曾经短暂地拥有这份遗产,但由于其去世,这份遗产就会作为婴儿的遗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来继承,通常情况下就是他的母亲。而如果胎儿娩出时就是死体,那么之前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就不发生继承的效力,而是要重新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由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来分割这部分遗产。 综上所述,遗腹子一般是有继承权的,法律充分保障了胎儿在遗产继承方面的合法权益,以确保其出生后的生活能够得到一定的物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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