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执行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我最近收到法院通知成了被执行人,心里挺慌的。我不太清楚自己现在有什么权利和义务,也怕一不小心又违法了。所以想问问,被执行人具体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希望能有详细点的解答,让我心里有个底。
展开 view-more
  • #被执行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司法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未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并进入执行程序的当事人。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被执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首先说被执行人的权利。 第一,申请回避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这意味着如果执行人员存在可能影响案件公正执行的情况,被执行人可以申请其回避。 第二,提出执行异议的权利。当被执行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时,有权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被执行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这一权利保障了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对不当的执行行为提出质疑。 第三,申请执行和解的权利。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协议。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这为被执行人提供了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解决纠纷的机会。 接下来看看被执行人的义务。 第一,如实申报财产的义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实申报财产有助于法院了解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保障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 第二,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这是被执行人最核心的义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 第三,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义务。被执行人应当配合法院的调查、询问等执行工作,不得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不得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否则,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既有一定的权利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也有相应的义务需要履行。了解这些权利和义务,有助于被执行人正确应对执行程序,避免因不当行为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