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权利不属于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我想知道在法律里,公民有很多权利,但是宪法明确规定的基本权利是有限的。我不太清楚哪些权利不在宪法明确规定的基本权利范围内,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好让自己对公民权利有更清晰的认知。
展开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必不可少的某些权益,是公民实施某一行为的可能性。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进行了明确列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利、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劳动权、休息权等)、文化教育权利等。 而那些不属于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是非常多的。比如,一些基于合同产生的权利,像合同债权。在一个买卖合同中,买方有要求卖方交付货物的权利,卖方有要求买方支付价款的权利,这些权利是基于双方签订的合同而产生的,并非宪法直接规定的基本权利。再比如,基于公司股东身份产生的权利,如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等,这些权利是由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来规范和保障的,也不属于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还有一些特殊职业领域的权利,例如医生的处方权、律师的调查取证权等,这些权利是由相关的行业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同样不在宪法明确规定的基本权利范畴内。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