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购房合同会有哪些风险?


在签署购房合同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说明。 首先是开发商资质风险。若开发商不具备合法的开发资格,例如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进行房屋销售,那么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可能会被认定无效。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需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若开发商没有该证明,购房者可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可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其次是房屋质量风险。如果合同中对于房屋质量的约定不明确,或者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购房者在入住后可能会面临诸多困扰。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相关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在购房合同中,应明确房屋质量标准、保修范围、保修期限等内容。若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在保修期限内承担维修责任。 再者是面积差异风险。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可能会存在差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然后是产权风险。有些房屋可能存在产权纠纷,如房屋被抵押、查封等情况。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到相关部门查询房屋的产权状况。依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可能会影响合同的履行。若房屋存在产权纠纷,购房者可能无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最后是合同条款风险。购房合同通常是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其中一些条款可能会对购房者不利。例如,合同中可能会设置不合理的违约责任、免责条款等。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不合理的条款应与开发商协商修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