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有哪些规定?

我和我爱人结婚几年了,现在想了解下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因为最近家里有一些财产方面的变动,比如买了新房,还进行了一些投资,我不太清楚这些是不是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想知道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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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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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首先,我们要理解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简单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共同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包括夫妻双方在工作中获得的各种收入,像每月的工资、奖金以及通过劳务所取得的报酬等。比如,丈夫是公司职员,每月的工资收入;妻子是自由职业者,通过提供劳务获得的报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如果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期间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比如开了一家小店、办了工厂,或者进行了股票、基金等投资,所获得的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共同投资一家店铺,盈利的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法定权利,比如著作权、专利权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知识产权所获得的经济收益,如稿费、专利转让费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四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婚姻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继承的遗产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主要是考虑到现实生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可能存在一些未被上述条款涵盖的情况。对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的认定,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结合法律原则和公平合理的精神来判断。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也规定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些财产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总之,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的财产来源、取得时间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在处理夫妻财产问题时,了解这些法律规定,有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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