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教师聘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2024年教师聘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如下: 首先,法律规定只有在特殊情形下才能约定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并且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比如学校出资送老师去参加专业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老师在服务期内离职,就可能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其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不过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且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另外,除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在实践中,有些教师聘用合同约定教师单方解除聘用合同,按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来计算支付违约金,一般以未履行期限1年赔偿校方1万元甚至更多来计算,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还有些约定教师不遵守单位工作纪律,或在年终各项工作综合评比中不达标或属于后进的,要向校方交纳数额不等的违约金,但这些很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平等约定。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这意味着教师聘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如果过高或过低,当事人是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的。 相关概念: 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