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税务复议前置的情形有哪些?

我在处理税务相关事务时,听说有些情况需要先进行税务复议才能采取其他措施。我不太清楚具体有哪些情形属于税务复议前置,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以便在遇到税务问题时能正确处理。
展开 view-more
  • #税务复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税务复议前置是指在解决特定税务争议时,当事人必须先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种规定的目的在于发挥税务机关专业性强、程序简便的优势,让税务争议在行政系统内部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这里的“纳税争议”主要包括对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不服的情况。 另外,《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四条也明确了,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里的征税行为同样涵盖了税款征收、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等。 也就是说,当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纳税问题上产生争议,涉及到上述法律规定的这些具体情形时,就需要遵循税务复议前置的程序,先申请复议,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这样的规定有助于税务机关自我纠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法院的诉讼压力,同时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