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确权是由什么单位负责?
我家在农村,有一套老房子,现在村里说要进行房屋确权。我不太清楚这个事情到底是哪个单位在负责,担心找错地方浪费时间和精力。想了解一下,到底是哪个单位来负责农村房屋确权的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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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确权一般是由多个单位协同负责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乡镇人民政府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主要负责对农村房屋确权工作进行初步审核和调查。通俗来讲,乡镇政府的工作人员会到实地去查看房屋的实际情况,比如房屋的面积、建造时间、是否符合规划等。这是因为乡镇政府离农村比较近,对当地情况比较熟悉,方便开展实地调查工作。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对于需要实地查看的情况,相关部门应进行实地核查,而乡镇政府在此环节就承担着初步核查的任务。 其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是负责最终登记和确权发证的单位。当乡镇政府完成初步审核后,会将相关材料上报给县级以上不动产登记机构。这个机构会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就会为农户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正式确认农户对房屋的产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此外,自然资源部门也参与其中。它主要负责对土地的性质、权属等进行认定。因为农村房屋是建在土地之上的,土地的情况会影响房屋的确权。自然资源部门会根据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确定房屋所占用土地的合法性和权属情况,为房屋确权提供基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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