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截留货款不上交会构成哪些犯罪?


业务员截留货款不上交,一般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一、挪用资金罪的概念及法律依据**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在截留货款情形中的具体分析** 1. 从行为特征来看,业务员利用负责收取货款的职务便利,将本应上交公司的货款私自截留,用于个人消费、借贷给他人等情况,符合挪用资金罪中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的特征。 2. 关于数额和时间等条件: - 如果挪用货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比如挪用5万元以上(具体数额标准可能因地区等因素有所不同),超过三个月还没有把货款交回公司,就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 若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挪用的货款数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活动,例如用截留的货款去投资做生意等;或者用于非法活动,像进行赌博、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也可能构成该罪。 **三、特殊情况及其他可能犯罪** 如果业务员截留货款后,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根本不想再归还这笔货款,那么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但如果只是暂时挪用,没有占为己有的故意,一般认定为挪用资金罪。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定罪量刑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