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存疑不起诉决定书意见书范本是怎样的?

我涉及一起案件,检察院那边可能会出具存疑不起诉决定书。我想了解下这个决定书和意见书的范本是怎样的,因为我也想提前做些准备,看看里面大概会写哪些内容,也方便我之后应对可能出现的情况,所以想请懂的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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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存疑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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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疑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通俗来讲,就是现有证据不能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所以检察院决定不将其起诉到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是存疑不起诉的法律依据。 存疑不起诉决定书一般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首部:这部分要写明标题、编号,标题通常为“×××人民检察院存疑不起诉决定书”,编号体现文书的年份、院名简称、文书性质和序号等。 被不起诉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决定机关等。 案由和案件来源:写明案件是由哪个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以及案件的简要情况。 案件事实:详细阐述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以及经过检察院审查后,哪些证据存在疑问、不充分等情况。 不起诉理由、法律依据和决定事项:说明根据现有证据无法认定被不起诉人构成犯罪,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被不起诉人不起诉。 尾部:告知被害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告知被不起诉人如果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存疑不起诉意见书通常是侦查机关在认为案件存在疑点时,向检察院提出的建议不起诉的文书。它的内容一般包括案件侦查情况、发现的证据问题、认为应当作存疑不起诉的理由等,同样要引用相关法律条文来支持观点。 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不同案件的存疑不起诉决定书和意见书可能会在具体表述和格式上存在一定差异,但总体的框架和主要内容是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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