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民事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或口头决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适用范围: 首先,不予受理的情况。当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不符合起诉条件时,法院会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不满足这些条件,法院就会裁定不予受理。 其次,对管辖权有异议的情况。在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如果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就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认为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这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内容,目的是确保案件能在正确的管辖法院进行审理。 再者,驳回起诉的情况。如果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存在其他依法不应受理的情形,就会裁定驳回起诉。比如原告没有诉讼主体资格等情况。 另外,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为了满足权利人生活、生产经营的急需,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财产保全就是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措施;先予执行则是在作出判决之前,裁定一方当事人预先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财物。 还有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在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法院认为撤诉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会裁定准许撤诉;反之,则会裁定不准许撤诉。 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也是民事裁定的适用范围。在诉讼进行中,出现法定的特殊情况,使诉讼程序暂时不能进行,法院会裁定中止诉讼;而当出现法定情形,使诉讼程序不可能继续进行或者继续进行已无必要时,法院会裁定终结诉讼。 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也是民事裁定的用途之一。如果判决书出现文字错误、计算错误等笔误,法院可以用裁定予以补正。 最后,中止或者终结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某些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当出现特定情形,使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或者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时,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总之,民事裁定的适用范围涵盖了民事诉讼程序中的多个方面,这些裁定对于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着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