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范围是什么?

我在做文化相关的生意,不太清楚文化事业建设费到底对哪些业务征收。比如我做的线上文化活动策划、线下文艺演出组织,还有文化创意产品销售这些,到底哪些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呢?想了解具体的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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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化事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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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是为了引导和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而设立的一项费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征收范围。 首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 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这里的广告服务,指的是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其次,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 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属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应按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 综上所述,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户外广告经营单位以及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在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范围内。而像文化创意产品销售等业务,如果不属于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的范畴,则通常不在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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