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费是否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我公司最近产生了一笔宣传费支出,不知道这笔宣传费在税务上是否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不太清楚相关的规定,想了解下宣传费到底要不要缴纳这个费用,缴纳的标准和范围是怎样的。
展开


在探讨宣传费是否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文化事业建设费这个概念。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简单来说,就是特定行业开展相关业务时,需要额外缴纳的一种费用,用来支持文化事业的发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这里的广告服务,指的是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如果宣传费属于上述广告服务范畴内的支出,那么就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比如,企业通过广告公司在电视台投放广告所支付的宣传费,或者在户外设置广告牌支付的费用等,这些都属于广告服务,是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但如果宣传费不属于广告服务,例如企业内部组织的宣传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像制作内部宣传手册、组织内部员工培训宣传等费用,就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另外,根据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同时,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