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对象是什么?

我开了一家广告公司,听说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但不太清楚哪些算征收对象。我公司做广告设计、制作和发布,还有些活动策划业务,想知道这些业务是不是都在征收范围内,文化事业建设费到底对哪些对象征收呢?
展开 view-more
  • #文化事业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它的征收对象主要依据相关规定来确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以及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属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这里说的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而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等。 就拿您提到的广告公司业务来说,如果是进行广告设计、制作和发布,这些属于广告服务的范畴,是在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范围内的。但活动策划业务,如果不属于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的类型,通常就不在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对象范围内。不过具体的界定,还需要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和相关规定来准确判断。如果您对业务是否属于征收范围仍有疑问,也可以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