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第二次起诉离婚男方不到庭是否会判离?

我第二次起诉离婚了,可男方一直躲着不肯出庭。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不会直接判决离婚啊?我实在是不想再和他耗下去了,就想快点结束这段婚姻,不知道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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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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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且男方不到庭时,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判决的核心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 其次,关于被告不到庭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在离婚案件中,男方作为被告不到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如果法院通过之前的审理、证据材料等,能够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便男方不到庭,也可能会作出离婚判决。比如,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民法典中规定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像有多次报警记录证明男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有分居协议、租房合同等能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 然而,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仅仅是第二次起诉离婚且男方不到庭,法院为了慎重处理婚姻问题,可能不会轻易判决离婚。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涉及到诸多方面,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需要谨慎对待。法院可能会希望通过进一步的调查和了解,全面掌握案件情况后再作出裁决。 所以,第二次起诉离婚男方不到庭,法院不一定会判离,最终还是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以及相关证据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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