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是否会判离婚?
我起诉离婚,一审没判离,现在准备二审。但对方还是不同意离婚,我想知道在二审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不会判决离婚啊?我真的很想结束这段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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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审离婚案件中,一方不同意离婚时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意味着,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在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一般来说,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二审离婚案件,如果在二审期间,提出离婚的一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达到了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即便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可能会判决离婚。因为法律的规定是明确的,只要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法院就有权力和义务作出离婚判决。 然而,如果在二审中,提出离婚的一方没有提供新的、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仅仅是一方坚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法院可能会维持一审不准离婚的判决。这是因为二审法院在审理时,同样要依据事实和法律来判断,在缺乏足够证据支持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下,不会轻易改变一审的判决结果。 总之,二审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时是否会判离,关键在于是否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有充分证据,法院可能判离;反之,则可能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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