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被担保有哪些数额和种类呢?
我有一笔债权,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让对方提供了担保。但我不太清楚被担保的债权数额和种类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比如数额有没有上限之类的,种类又有哪些类型,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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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被担保的数额和种类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被担保的债权,就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要求其履行一定给付义务的权利。而担保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关于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它是指在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担保人所担保的债权的具体金额。这一数额可以由债权人和担保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这意味着,被担保的债权数额不仅包括主债权本身,还可能涵盖上述相关费用。比如,甲借给乙10万元,双方约定乙提供担保,那么这10万元就是主债权数额。如果乙到期未还,产生了利息、违约金等,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这些费用也可能在担保范围内,由担保人承担。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也是多样的。常见的有金钱债权,这是最普遍的一种,就是以支付一定数额金钱为内容的债权,像借款合同中的还款债权。还有非金钱债权,比如要求交付特定货物、提供劳务等。此外,根据债权是否已届清偿期,可分为已届清偿期的债权和未届清偿期的债权。对于未届清偿期的债权,在担保设定时也可以进行约定,当符合一定条件时,担保人同样要承担担保责任。 在实际生活中,债权人和担保人在确定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和种类时,应当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这样可以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担保制度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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