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认定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想申请工伤认定,但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关于工伤认定的司法解释具体内容,比如哪些情况能认定为工伤,认定的流程和标准是怎样的,这些司法解释能给我申请工伤认定提供哪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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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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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司法解释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工伤认定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解释。其中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这就是说,只要是在合理的时间和合理的路线上,为了满足正常的生活和工作需求而进行的往返,都可能被认定为“上下班途中”,在这个过程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伤害,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同时,对于“因工外出期间”的工伤认定,该司法解释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意味着,如果职工在因工外出期间,做的事情和工作没有关系,那在此期间受到的伤害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这些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共同构成了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在实际的工伤认定过程中,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依据这些规定来判断是否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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