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证券经纪人委托代理合同不续约是否有效?

我和一家证券公司签了证券经纪人委托代理合同,现在合同快到期了,公司没说续约的事儿。我想知道如果不续约,之前的合同还有效不?会不会影响我之后的权益,比如一些未结算的佣金之类的,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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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证券经纪人委托代理合同的概念。简单来说,这是证券公司和证券经纪人签订的,规定双方在证券经纪业务中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合同。证券经纪人依据这个合同,为证券公司招揽客户、促成交易等,证券公司则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在法律层面,合同的效力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证券经纪人委托代理合同通常是书面合同,它会明确约定合同的期限等重要内容。 关于合同不续约的效力问题。一般情况下,合同都有明确的期限,当合同期限届满,如果双方没有达成续约的合意,也就是没有重新签订合同或者以其他方式表明继续履行原合同,那么原合同通常就会失效。这就好比你租房子,租约到期了,房东和你都没说要接着租,那原来的租房合同就不再有约束力了。 对于证券经纪人委托代理合同,如果到期不续约,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就终止了。但是,对于合同到期前已经发生的业务,比如已经促成的交易,即使合同到期不续约,证券经纪人基于之前的委托代理合同所应获得的报酬,像未结算的佣金等,依然是受法律保护的。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证券公司以合同到期不续约为由,拒绝支付证券经纪人已经完成业务的佣金,证券经纪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证券公司支付。 此外,合同不续约后,双方可能还存在一些附随义务。比如证券经纪人要按照规定妥善处理好客户的相关事宜,证券公司也有义务配合证券经纪人完成一些必要的交接工作等。这些附随义务同样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双方都应当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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