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700元会怎么判刑?


在我国,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判刑,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情况下,偷了700元,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通常不构成盗窃罪,不会按照盗窃罪进行判刑。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偷700元的行为不会受到法律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所以,偷700元的行为可能会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比如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和罚款。 此外,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即便盗窃金额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也可能构成盗窃罪。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二条,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也就是说,如果有这些特殊情节,偷700元也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并判刑。 总之,偷700元一般不构成盗窃罪,但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犯罪被判刑。同时,我们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坚决杜绝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