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致人轻伤逃逸会怎么判?
我醉驾时不小心撞到人,导致对方受了轻伤,当时因为害怕就直接逃逸了。现在很担心会面临怎样的处罚,想了解下法律对于醉驾致人轻伤逃逸这种情况是怎么判刑的,心里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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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分别看一下醉驾和逃逸在法律上的规定。 醉驾,指的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这里的“醉酒驾驶”,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也就是说,只要你血液酒精含量达到这个标准,就构成了危险驾驶罪。 而逃逸,在交通事故中,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就是逃逸。对于交通肇事逃逸,如果只是致一人轻伤,一般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因为是在醉驾的基础上逃逸,性质就不同了。 当醉驾致人轻伤后逃逸,法院在量刑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各种情节。虽然单独的致人轻伤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入罪标准,但醉驾本身构成危险驾驶罪,逃逸会被作为一个加重处罚的情节。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等因素来确定最终的刑罚。一般来说,可能会在危险驾驶罪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拘役的期限和罚金的数额。例如原本可能判一到两个月拘役,有逃逸情节可能会判三到四个月拘役,罚金也会相应增加。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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