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位是否不需要买社保?
我在一家单位正常上班,社保也是这家单位在缴纳。现在我又找了个兼职的第二单位,不知道这个第二单位还用不用给我买社保。我担心自己的权益保障问题,也不知道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第二单位是否不需要给我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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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第二单位是否需要购买社保,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关系和社保缴纳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社保是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一种保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里强调的是“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存在正式的劳动关系。 对于有本职工作且本职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保的情况,如果在第二单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只需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而其他社保项目并非强制缴纳。所以这种情况下,第二单位主要是有义务缴纳工伤保险。 然而,如果和第二单位建立的是全日制劳动关系,从法律层面讲,第二单位就需要像第一单位一样,为员工缴纳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因为在全日制劳动关系下,员工与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更为紧密,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提供完整的社保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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