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后又醉驾会怎么判刑?
在探讨酒驾后又醉驾如何判刑之前,我们先来明确酒驾和醉驾的概念。酒驾,也就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指的是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而醉驾,即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是指血液中酒精含量等于或大于80mg/100ml时的驾驶行为。
对于酒驾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涉及醉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这里的拘役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当出现酒驾后又醉驾的情况,司法实践中通常会将其视为具有加重情节。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这种情况要从重处罚,但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过往酒驾记录等情节,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可能会更倾向于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例如,在判处拘役时可能会选择接近六个月的上限,或者在判处罚金时数额也会相对高一些。
此外,酒驾后又醉驾除了刑事处罚外,还会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若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所以,酒驾后又醉驾不仅会面临刑事处罚,还会有严重的行政处罚,对个人的生活和工作都会产生极大的影响。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驾和醉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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