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敲诈勒索罪会怎么判?


敲诈勒索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或者要挟的手段,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当未成年人触犯该罪时,其判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我国《刑法》第十七条对刑事责任年龄做了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敲诈勒索罪,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此行为,则无需承担该罪的刑事责任。 其次,对于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法律秉持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意味着在量刑时,会在该罪的法定刑基础上,根据具体案情从轻或者减轻判罚。 再者,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结合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敲诈勒索的金额、是否造成被害人精神或物质上的严重损害等具体情况来量刑。例如,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不同的数额标准对应着不同的量刑幅度。 此外,如果未成年人在犯罪后有自首、立功、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比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被害人谅解等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