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缴税如何计算?


个人房屋缴税主要涉及多个税种,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不同情形下的计算方式。 首先是契税,它是在房屋买卖、赠与等转移权属时需要缴纳的税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具体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通常情况下,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计税依据 × 税率。例如,购买一套价值100万的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00平方米,当地契税税率为1.5%,那么契税应纳税额 = 100万 × 1.5% = 1.5万元。 其次是增值税。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对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含税销售额÷(1 + 征收率)×征收率。比如,出售一套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售价为200万,那么增值税应纳税额 = 200万÷(1 + 5%)× 5% ≈ 9.52万元。 然后是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房屋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如果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比例由省税务局或者省税务局授权的市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 - 3%的幅度内确定。例如,转让一套房屋,转让收入为300万,房屋原值为200万,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为10万,那么应纳税所得额 = 300万 - 200万 - 10万 = 90万,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 90万 × 20% = 18万元。 此外,还可能涉及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但在一些特殊的房屋交易情形下,可能还是会涉及这两个税种,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计算缴纳。 总之,个人房屋缴税的计算要根据具体的税种、房屋情况以及相关税收政策来确定。在进行房屋交易等涉及缴税的行为时,建议您咨询当地税务部门,以确保准确计算和缴纳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