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翻新机假冒商标会怎么量刑?


在探讨出售翻新机假冒商标的量刑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相关法律概念。 所谓假冒商标,指的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而出售翻新机假冒商标,就是把翻新后的手机贴上假冒的知名品牌商标进行售卖。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商标注册人的知识产权,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法律也有相应的解释。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而“情节特别严重”则是指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除了非法经营数额和违法所得数额,还会考虑假冒商标的数量、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害程度、犯罪人的主观故意和悔罪表现等。例如,如果犯罪人是初犯,并且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那么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罚。相反,如果犯罪人多次实施假冒商标行为,或者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那么量刑可能会更重。 所以,如果涉及出售翻新机假冒商标的行为,应该尽快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情况,争取从轻处理。同时,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也要提高警惕,注意查看商品的来源和商标等信息,避免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