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诈骗和介绍诈骗会怎么判刑?
我有个朋友陷入了诈骗相关的事情,他是帮人介绍了诈骗的事,还有人组织了诈骗活动。我很担心他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组织诈骗和介绍诈骗具体会怎么判刑呢,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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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诈骗和介绍诈骗在法律上通常都按照诈骗罪来进行定罪量刑。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对于组织诈骗的人,他们往往在诈骗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属于主犯。主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一般会按照整个诈骗犯罪的涉案金额、犯罪情节等因素来进行量刑。如果诈骗数额巨大、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等,会受到较重的刑罚。 而介绍诈骗的人,要根据其在诈骗犯罪中所起到的作用来判断。如果只是偶尔介绍,没有参与后续诈骗行为,并且对诈骗的具体情况了解不多,可能被认定为从犯。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如果介绍人对诈骗行为有较深的参与,比如积极协助诈骗实施,那么也可能按照主犯来进行量刑。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诈骗数额的认定也有相关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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