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金额不大的情况下会怎么量刑?


在法律中,偷窃行为一般对应着盗窃罪。对于盗窃罪的量刑,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偷窃金额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当偷窃金额不大时,量刑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如果偷窃金额未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通常不会构成盗窃罪,但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这里所说的“情节较重”,可能包括多次盗窃、在公共场所行窃等情况。 然而,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即使偷窃金额不大,也可能会构成盗窃罪。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二条,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如果构成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偷窃金额不大且符合特殊情形构成盗窃罪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情节,如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退赃退赔等,来确定具体的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