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导致抑郁该怎么赔偿?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之后因为这件事一直精神状态不好,去检查发现患上了抑郁症。我想知道这种因为医疗事故导致抑郁的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赔偿的,赔偿的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呢?
展开 view-more
  • #医疗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抑郁的情况下,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讲解。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当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抑郁时,这属于因医疗行为引发的损害后果。对于赔偿问题,赔偿项目通常包括以下几类。第一是医疗费,这涵盖了因治疗抑郁症而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一系列费用。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第二是误工费,如果患者因为抑郁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医疗机构需要赔偿这部分损失。《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规定,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第三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由于抑郁给患者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患者可以要求医疗机构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十一项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此外,可能还会涉及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赔偿项目。关于赔偿流程,患者首先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确定该事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医疗机构的责任程度。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医患双方可以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