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的定刑标准是什么?
我想了解一下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的定刑情况。我听说在战时有人造谣可能会构成犯罪,我不太清楚具体什么样算既遂,既遂之后又会怎么判刑,希望能有专业的法律人士给我讲讲这方面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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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造谣惑众罪是指在战时故意制造谣言,在部队中散布,煽动怯战、厌战或者恐怖情绪,动摇军心的行为。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其既遂的定刑标准。 首先,对于既遂的认定,当行为人实施了在战时造谣惑众的行为,并且该行为对军心产生了实际的不良影响,比如导致部队士兵出现怯战、厌战情绪,或者引发了不必要的恐慌等情况,就可以认定为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简单来说,就是造谣行为不仅做了,而且造成了危害军心的后果。 关于定刑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三条规定,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勾结敌人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 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通常包括谣言内容煽动性强、对作战行动造成较大干扰、造成较多人员心理恐慌等情况。而“勾结敌人造谣惑众”,是指与敌方相互串通、配合,通过造谣来达到破坏我方军事行动、动摇我方军心的目的。“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因造谣惑众导致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等情况。 总之,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的定刑是根据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来确定的。这一法律规定旨在维护战时部队的稳定和战斗力,确保军事行动的顺利进行。在战时,每个人都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国家的军事安全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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