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村拆迁赔偿价格标准是怎样的?


山东农村拆迁赔偿价格标准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是征地补偿: 征收耕地时,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征收基本农田,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这里的“征地补偿”,简单说就是国家因建设需要征收土地时,给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其他税费方面: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对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如果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分开补偿”是一个重要概念,农村宅基地征收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的。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遇到宅基地拆迁时,一是宅基地征收补偿,二是房屋拆迁补偿 。 法律依据方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总之,山东农村拆迁赔偿价格标准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具体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