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上海教师辞职赔偿标准是多少?

我是上海的一名教师,最近打算辞职,但不知道按照法律规定需要承担多少赔偿。我和学校签了合同,不清楚在合同期内辞职和期满辞职赔偿情况是不是不一样,想了解下具体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展开 view-more
  • #教师辞职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上海教师辞职赔偿标准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通俗来讲,就是在合同里约定好,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的某些规定,就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钱。服务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约定,劳动者要为用人单位工作的一段特定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也就是说,如果学校为上海的教师提供了专业技术培训并支付了费用,且和教师约定了服务期,当教师在服务期内辞职,就需要按照这个规定来支付违约金。 例如,学校为教师甲支付了5万元的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为5年,教师甲在工作2年后辞职,那么尚未履行的服务期是3年,总共5年服务期分摊培训费用,每年分摊1万元,此时教师甲需要支付给学校的违约金就是3万元。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不过,对于教师行业而言,涉及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的情况相对较少,但如果有相关约定,教师辞职时也需要遵守。 如果不存在上述服务期约定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教师正常辞职是不需要向学校支付赔偿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