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拖欠工资该如何维权?


在深圳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维权: 首先是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是解决劳动纠纷的第一步,也是最直接的方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的负责人进行沟通,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这就好比两个人之间有了矛盾,先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一谈,看看能不能把问题解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以,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按时支付工资。 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专门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机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他们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若查证属实,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申请劳动仲裁也是一种有效的维权途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维权的最后一道防线。劳动者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