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4年深圳工伤赔偿标准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首先是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包括医疗费,即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工伤期间的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的费用,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若造成伤残,除上述一般伤害赔偿项目外,还包括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支付相应月数的补助金,比如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1 - 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5 - 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是工亡情况,赔偿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其对工伤赔偿的项目、标准等都有明确规定。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让受到工伤的劳动者能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 相关概念: 统筹地区:是指某一区域内统一进行社会保险管理和基金调剂使用的地区范围 。 伤残津贴:是对工伤职工因伤残而导致的工资收入损失给予的一种长期性补偿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职工因工伤离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于后续可能的医疗费用等的补助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职工因工伤离职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用于帮助职工重新就业或生活的补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