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买了工伤保险公司还需要另外赔偿吗?
我是一家公司老板,给员工买了工伤保险。最近有个员工受工伤了,保险那边会进行赔偿。我就想问问,除了保险赔偿外,公司还需不需要再额外给员工赔偿啊?心里没底,怕处理不好惹上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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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后,公司是否需要另外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保险的概念。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主要是为了保障员工在遭遇工伤时能够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有些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比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 然而,也存在一些费用是需要用人单位来承担的。例如,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在员工工伤治疗期间,公司要按照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正常发放工资。还有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如果员工被鉴定为五级或六级伤残,公司需要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另外,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当员工与公司结束劳动关系时,公司要支付这笔费用。 所以,员工买了工伤保险后,公司不一定不需要另外赔偿。公司要根据具体的工伤情况,承担起法律规定应由自身支付的那部分赔偿责任。这样既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也能避免公司因违反法律规定而面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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