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立案后是否一定要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我涉及一个刑事案件,现在已经立案了。我不太清楚立案之后是不是就一定会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心里有点慌。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可能立案了但不采取强制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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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刑事立案后并非一定要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刑事立案和强制措施。刑事立案是指司法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而强制措施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常见的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是有条件的。其中,第八十一条规定了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也就是说,只有在符合这些条件的情况下,才会对嫌疑人采取逮捕这一强制措施。 对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拘留等强制措施,也都有各自适用的法定情形。例如,拘传是针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以及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形;监视居住则是符合逮捕条件,但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拘留是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所以,刑事立案只是启动了刑事诉讼程序,是否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如果不符合条件,司法机关是不会随意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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