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婆婆摔伤了,我应该伺候她吗?

婆婆不小心摔伤了,现在行动不便需要人照顾。老公工作忙顾不上,就希望我能多去伺候婆婆。可我自己也有工作和生活要忙,心里有点纠结。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到底有没有伺候摔伤婆婆的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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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赡养义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讲,儿媳对于婆婆并没有直接的法定赡养义务。赡养义务主要是基于血缘和婚姻所产生的特定法律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里明确指出的赡养义务主体是子女,而儿媳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赡养义务人。也就是说,儿子对摔伤的母亲有法定的伺候照顾义务,因为他们之间存在直系血亲关系。 不过,虽然儿媳没有直接的法定赡养义务,但婚姻关系使得家庭成员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在家庭生活中,夫妻应当互相扶持,一方的父母通常也是家庭的一部分。如果丈夫因为照顾母亲而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等情况,可能会影响整个家庭的生活。从这个角度出发,儿媳伺候摔伤的婆婆,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的体现。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法律对儿媳在赡养公婆方面积极行为的一种肯定和鼓励。 所以,儿媳伺候摔伤的婆婆不是法律上的强制要求,但从家庭伦理和亲情等方面考虑,这是一种促进家庭和睦的行为。儿媳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工作安排、身体状况等,与丈夫协商如何照顾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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