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需要放在档案里吗?
我刚换了工作,手上有之前公司给的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现在有点纠结,不知道这些东西需不需要放到我的档案里面。要是放进去,之后会不会有啥用?不放的话,又怕之后会有麻烦。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从法律角度看,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要放档案里吗?
展开


从法律层面和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通常是需要放入个人档案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档案的概念。个人档案是记录一个人学习、工作经历以及社会活动等多方面信息的文件集合,它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在档案管理中,人事档案要全面、真实地反映个人的情况。劳动合同能够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过劳动关系,包括工作岗位、工作期限、劳动报酬等重要信息。而离职证明则是你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凭证,它能说明你离开原单位的时间和原因等情况。 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包含了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材料。该规定明确指出,员工档案应包括履历材料、自传材料、鉴定、考核、考察材料、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奖励材料、处分材料、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由此可见,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属于档案内容的一部分。 将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放入档案,对于个人来说是非常有益的。在你求职新单位时,新单位可能会通过查看档案中的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来了解你的工作经历和离职原因,以此来评估你的工作稳定性和职业信誉。同时,在办理社保、领取失业保险金、职称评定等事项时,这些材料也可能会作为重要的依据。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法律规定,还是从个人的实际利益出发,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都应该放入个人档案。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