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男方父母给的钱需要还吗
我和老公准备离婚,在婚姻期间他父母给过我们一些钱,有用于日常开销的,也有给我买首饰的。现在要离婚了,老公家要求把这些钱都还回去,我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讲我到底要不要还这些钱,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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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关于男方父母给的钱是否需要归还,需要根据这笔钱的性质来判断。
如果男方父母给的钱被认定为赠与,那么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归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果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这笔钱是赠与夫妻双方或者赠与其中一方,并且受赠方也接受了,那么赠与行为就成立了。比如,男方父母在过年过节时给夫妻双方的红包,或者明确表示是给儿媳买衣服、首饰等的钱,通常就属于赠与性质,离婚时无需归还。
然而,如果这笔钱被认定为借款,那么就需要归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如果男方父母给这笔钱时,夫妻双方和男方父母之间有借款的合意,比如有借条、聊天记录等能证明是借款,那么在离婚时,这笔钱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或者按照双方的约定偿还。
另外,如果男方父母给的钱是为了让夫妻双方购房等重大事项,并且明确表示是附条件的赠与,比如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多长时间等,当条件未成就时,男方父母可能有权要求返还。所以,判断是否需要还钱,关键在于确定这笔钱的性质,最好结合具体的证据和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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