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给的钱离婚时需要还吗
我和老公正在闹离婚,这期间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老公婚后给过我一些钱,现在他要求我还回去。我不太清楚这钱到底需不需要还,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婚后男方给的钱在离婚的时候到底要不要还呢?
展开


婚后男方给的钱离婚时是否需要偿还,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如果该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还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特殊情况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比如男方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女方,这种情况就不用归还。 其次,如果这笔钱是男方明确赠与女方,且赠与行为已经完成,赠与目的也已实现,那么通常也无需返还。比如男方出于爱意自愿给女方一笔钱用于日常开销或购买物品等。 然而,如果该钱款是基于借贷关系给予的,或者有明确约定为借款,那么离婚时女方就应当返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二条,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例如有借条等明确证据表明是借款,就需要偿还。 此外,钱款的用途和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也会被考虑。要是钱款用于共同生活开支、购置共同财产等,离婚时通常不应要求返还;但若钱款的使用明显偏向一方,且对另一方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可能会在分割财产时予以适当考虑。总之,要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婚后男方给的钱离婚时是否要还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