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当事人是否应履行竞业禁止义务?

我之前和公司签了竞业禁止协议,现在从公司离职了,有个新的工作机会,但可能会涉及到和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我不太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必要履行这个竞业禁止义务,所以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我是不是一定要遵守这个协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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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业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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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义务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并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或禁止员工在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简单来说,就是不能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去做和原公司有竞争的工作。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判断当事人是否应履行竞业禁止义务,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首先,要看是否存在有效的竞业禁止协议。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合法有效的竞业禁止协议,协议对竞业禁止的范围、期限、补偿等内容有明确约定,那么劳动者通常需要按照协议履行义务。例如,协议约定员工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在同行业竞争企业工作,员工就应该遵守这个期限限制。 其次,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了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主张相应的权利。比如,用人单位连续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再者,要考虑竞业禁止的范围是否合理。竞业禁止的范围应当合理界定,不能过度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如果竞业禁止的范围过大,超出了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竞争优势的合理限度,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最后,如果劳动者违反了竞业禁止义务,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劳动者还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用人单位需要证明其损失与劳动者的违约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总之,当事人是否应履行竞业禁止义务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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