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伤残鉴定时肇事者需要到场吗?
我之前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现在准备去做伤残鉴定。我不太清楚在这个过程中,肇事者有没有必要到场。我担心如果他不到场,会不会影响鉴定的结果和后续的赔偿问题。所以想问问,做伤残鉴定时肇事者需不需要到场呢?
展开


在做伤残鉴定时,肇事者并非必须到场。伤残鉴定是指对因各种原因导致的身体损伤进行评估,确定其伤残程度的一种鉴定活动。它的目的是客观、公正地评定伤者的伤残情况,为后续的赔偿等事宜提供依据。 从法律规定来看,并没有明确要求肇事者必须参加伤残鉴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而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鉴定时,重点在于确保鉴定机构具备相应资质,鉴定过程遵循法定程序。只要鉴定机构是具有专业资质的,按照科学、公正的方法进行鉴定,其作出的鉴定结论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在实际操作中,即使肇事者不到场,只要伤者按照正规流程申请,提供完整的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鉴定机构也能够独立完成鉴定工作。不过,如果肇事者到场,可能有助于其了解鉴定的过程和结果,减少后续对鉴定结论的争议。但这并不影响鉴定的正常进行和鉴定结果的有效性。如果肇事者对鉴定结果有异议,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申请重新鉴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