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轻微车损是否需要报警?
我开车时和另一辆车发生了轻微碰撞,两车都只有一点小刮擦,这种轻微车损的交通事故,我不知道要不要报警,不报警怕后续有麻烦,报警又担心流程繁琐,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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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遇到轻微车损的情况,是否报警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法律规定来讲,《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明确,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并且愿意自行协商解决赔偿问题,是可以不报警的。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拍照记录事故现场的情况,包括车辆的位置、碰撞部位、刹车痕迹等关键信息,然后自行协商赔偿金额等事项。比如甲和乙两车发生轻微刮擦,双方都觉得是自己的小失误导致,且对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就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自行处理。 不过,当出现一些特定情形时,就应当报警。依据上述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在这些情况下,报警能保证事故得到合法、公正的处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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