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接到立案通知书后是否要移送公安机关?


税务机关接到立案通知书后是否移送公安机关,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概念。税务违法案件移送是指税务机关在查处税务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所查处的案件涉嫌犯罪,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制度。这是为了确保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应有的刑事制裁,维护税收征管秩序和法律的严肃性。 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照本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 对于税务机关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些条款主要涉及偷税、抗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也就是说,如果税务机关在立案查处过程中,发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在上述严重违法行为,且达到了刑事追诉标准,就应当移送公安机关。 例如,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就可能涉嫌逃税罪。税务机关一旦发现这种情况且证据确凿,就需要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总之,税务机关接到立案通知书后是否移送公安机关,关键在于案件是否涉嫌犯罪以及是否达到刑事追诉标准。如果只是一般的税务违法行为,通常会按照税收征管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但如果涉及犯罪,就必须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