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全部减免还需要计提吗,为什么?
我公司这个月教育费附加全部减免了,不知道还需不需要计提。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规定,计提和减免之间有什么关系呢?如果减免了还计提,感觉没意义,但又怕违反规定,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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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教育费附加全部减免是否需要计提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教育费附加的基本概念。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简单来说,它是企业在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等流转税时,按照一定比例额外缴纳的一笔费用,这笔费用会被用于当地的教育事业发展。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小企业应当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纳的各种税费,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进行核算。在正常情况下,企业在确认销售收入或者发生应税行为时,就需要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出当期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并进行计提,会计分录一般为借记“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然而,当教育费附加全部减免时,情况就有所不同了。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计提的目的是为了准确反映企业当期的成本和负债情况。既然教育费附加已经全部减免,企业实际上并不需要缴纳这笔费用,也就不存在相应的负债。因此,按照会计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此时不需要对减免的教育费附加进行计提。 从税务法规的角度来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明确了教育费附加的减免条件和范围。当企业符合减免条件,教育费附加被全部减免时,企业没有缴纳教育费附加的义务。如果企业对减免的教育费附加进行计提,可能会导致财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同时也可能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会计处理麻烦。 综上所述,当教育费附加全部减免时,企业不需要对其进行计提。这样既符合会计核算的原则,也遵循了税务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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