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全责出险了是否还需要垫付?

我开车出事故了,交警判定我全责,现在走保险流程。但对方一直让我先垫付医疗费用和车辆维修费用,我不太想垫付,又怕不垫付会有法律责任。我就想问问,在我已经全责出险的情况下,到底还需不需要垫付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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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责垫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全责出险的情况下,是否需要垫付费用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说,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强制规定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一方必须要垫付费用。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全责方并没有法定的垫付义务。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有一些情况需要考虑。比如,在交强险的规定里,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其中,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伤者急需医疗救治,而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还未走完,为了不耽误伤者治疗,全责方可以考虑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进行垫付。这一规定依据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另外,如果车辆还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在保额足够的情况下,对于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部分,最终也是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从长远来看,只要保险额度足够,全责方最终并不会承担额外的费用。 然而,如果全责方选择不垫付,伤者一方可能会因为资金问题影响治疗,从而引发一些矛盾和纠纷。而且,如果不积极处理,伤者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可能会耗费全责方的时间和精力。所以,是否垫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权衡利弊后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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