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卖合同已签,承租人要求买此房该怎么办?

我有一套房子,已经和别人签了买卖合同。但房子的承租人知道后,也要求购买这套房子。我现在很纠结,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也不清楚承租人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优先购买权,我和之前签合同的买家的交易是否还能继续,所以想问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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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优先购买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买卖合同已签,而承租人要求购买此房的情况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妥善处理。 首先,我们要了解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概念。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当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该房屋的权利。这一权利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保护承租人的居住权益和稳定的生活状态。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接着看已经签订的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如果出租人在未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就与第三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并不当然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但是,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虽然合同有效,但出租人可能要对承租人承担违约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处理方式如下:如果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并且满足同等条件(同等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那么承租人可以优先购买该房屋。此时,出租人可能需要向已签订买卖合同的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返还购房款、赔偿其因信赖合同而遭受的损失等。如果承租人不主张优先购买权,或者虽然主张但不满足同等条件,那么已签订的买卖合同可以继续履行。 总之,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出租人应当积极与承租人沟通,了解其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并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与已签订买卖合同的第三人之间的关系,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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