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会导致撤销权消灭?


撤销权是指当合同等民事法律行为存在可撤销的事由时,当事人享有的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在法律规定的某些情形下,撤销权会消灭。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导致撤销权消灭的情形及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首先,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一个关键时间点。举个例子,如果您在签订合同后,发现对方有欺诈行为,从您发现这个情况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如果在一年之内您没有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那么您的撤销权就会消灭。而对于重大误解的情况,比如您对合同的重要条款产生了错误理解,从您意识到这个误解开始,九十天内不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会消失。 其次,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胁迫是指一方以给另一方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表示。当胁迫行为结束后,如果在一年内您没有采取行动行使撤销权,那么撤销权也将不复存在。 再者,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这意味着,如果您在知道可以撤销合同的事由后,明确告诉对方您不会撤销合同,或者以实际行动继续履行合同,比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等,那就相当于您放弃了撤销权。 最后,如果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无论您是否知道撤销事由,从合同签订等民事法律行为发生那天开始计算,五年内您都没有行使撤销权,那么这个权利就彻底丧失了。 总之,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时间限制和条件要求的。当出现上述法定情形时,撤销权就会消灭。所以,当您认为自己享有撤销权时,一定要及时关注时间节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